河北最新通知:7月1日起调整!更多消息→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相继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调整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25670元最低限额为5134元
河北
近日,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通知》
,自7月1日起执行。缴存基数计算口径及标准
2024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本人当月工资。
2024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调入单位发放的本人当月工资。
缴存基数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石家庄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宜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石家庄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按照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石家庄市(不含辛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2680元测算,省直2024年度(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25670元,最低限额为5134元。
缴存比例
注意事项
石家庄
近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各缴存单位应于缴纳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办理缴纳基数调整业务。
缴存基数上下限
根据《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石公管委〔2024〕6号)文件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宜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按照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石家庄市(不含辛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2680元测算,2024年度(2024年7月-2025年6月)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25670元,最低为5134元。
注意事项
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缴存基数下限的,缴存单位向所署管理部申请降低缴存基数,但不得低于所属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新闻多一点
7月1日起
河北一波新规来了
河北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将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调整为90%,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按比例自行调整。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自7月1日起执行。
河北3市试点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范围扩大
近日,石家庄印发《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自7月1日起施行。
其中提到,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租房提取范围,提高租房提取频次。提取范围由原细则“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扩大为“本人及配偶在市内四区、高新区及职工缴存所在县(市)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提取频次变更为“可每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本次修订扩大了因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的人员范围及增加提取金额。职工居住的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按国家规定增设电梯,存在个人分摊费用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原《实施细则》“可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扩大至“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双方父母的住房公积金”;由原细则“一次性提取核发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当月之前账户余额”放宽到“所有人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分摊费用,取整到百元”。
石家庄这些银行开通商转公贷款“以贷还贷”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发布关于增加商转公贷款“以贷还贷”可办理银行的通知。7月1日起,原商贷银行为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的申请人,可以选择“以贷还贷”方式,预约办理商转公业务。目前石家庄市共有5家银行开通商转公“以贷还贷”业务,分别为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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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人社、新华社客户端、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等
编辑/王丽
校对/赵润泽
责编/贾阳阳
监制/寇拴民